外資來台設立「分公司」vs「子公司」:稅務視角下的地址選擇策略(Ezbizsetup簡易設 觀點)
- Agnes Lee
- 13 minutes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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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許多想進軍台灣市場的海外企業或外籍創業者來說,第一步往往是最困難的抉擇:「我到底該成立子公司(Subsidiary),還是分公司(Branch)?」
這不只是名稱的不同,更直接影響到未來你賺的錢要匯回母國時,會被台灣政府扣多少稅。
Ezbizsetup簡易設 接待過許多香港、馬來西亞、新加坡及歐美的客戶,我們發現「稅務規劃」與「地址合規」是外資落地的兩大關鍵。今天我們就從最實際的「錢」與「權」兩個角度,幫你分析這兩者的差異。
一、 稅務震撼彈:盈餘匯回的 21% 差異
這是很多外商忽略,最後才心痛的重點。 兩者在台灣繳交的「營利事業所得稅」(Corporate Income Tax)都是 20%,但在**「把賺到的錢匯回國外母公司」**這一步,差別巨大。
1. 子公司(獨立法人):股利匯回需扣繳 21%
子公司在法律上是獨立的台灣公司。
當子公司賺錢並決議分配盈餘(股利)給國外母公司時,根據台灣稅法,必須由台灣子公司代扣繳 21% 的所得稅(若台灣與該國有租稅協定,稅率可能降低,如無則為 21%)。
2. 分公司(國外總公司之延伸):盈餘匯回「免稅」
分公司被視為國外總公司的一部分。
根據政府規定,外商分公司在繳納完台灣的 20% 營所稅後,剩下的稅後盈餘匯回給國外總公司時,「不需」再扣繳股利所得稅。
結論: 如果你的目標是快速獲利並將資金匯出,分公司在稅務上具有絕對優勢。
相關官方資訊: 經濟部投資台灣入口網 - 台灣租稅制度介紹(營利事業所得稅) (請參考該頁面「營利事業所得稅」章節中關於外國分公司匯回盈餘之說明)
二、 法律責任與訴訟主體:誰來扛責任?
雖然分公司省稅,但為什麼還是有很多大企業(如 Apple、Google)選擇成立子公司?原因在於風險控管。
2. 分公司:連坐法
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格。
如果台灣分公司被告或欠債,國外總公司必須負起無限清償責任。
訴訟資格: 在法律訴訟上,分公司若涉及官司,訴訟的主體資格(當事人)通常會被認定為「國外總公司」,這在跨國訴訟處理上會比較複雜。
三、 地址選擇策略:商務中心的支援
無論你最後決定設立的是「子公司」還是「分公司」,對於公司登記地址的要求其實是一樣的:必須是合法的商業地址,且具備可聯繫性。
對於初次來台的外資,Ezbizsetup簡易設 提供最彈性且合規的解決方案:
同等的行政支援: 無論你是哪種型態,我們都協助代收政府公文(包含英文稅單、投資審議委員會公文),確保你不因語言隔閡而漏接重要訊息。
無需實體辦公室的成本: 外商初期派駐人員可能不多,甚至只有負責人偶爾飛來台灣。租用昂貴的實體辦公室不划算,使用我們的借址登記,能大幅降低前期的試錯成本。
投審會審查皆可通過: 我們的地址符合經濟部投資審議司(Department of Investment Review)的規範,已成功協助多國外資完成登記。
結論:小規模試水溫選「分公司」,做品牌深耕選「子公司」
簡單總結 Ezbizsetup簡易設 的建議:
如果你是中小型外資,想先來台灣試水溫,且很在意資金流動的靈活性(不想被扣 21%),「分公司」是高 CP 值的選擇。
如果你是大型跨國企業,要在台灣建立長期品牌,且需要隔離法律風險,「子公司」雖然稅重一點,但更有保障。
想好要選哪一種了嗎?不管你的選擇是什麼,第一步的「公司地址」,
就交給Ezbizsetup簡易設來為你搞定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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